公告日期:2019-01-14
公告编号:2019-004
证券代码:872700 证券简称:同步齿科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深圳市同步齿科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终止挂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目前所处的行业发展情况,为进一步降低公司运营成本,配合公司长期经营发展战略需要,经公司审慎研究决定,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终止挂牌。公司于2019年1月1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各项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将该等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1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03)
二、对异议股东的保护措施
就公司股票申请终止挂牌事宜,为保护异议股东的权益,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将积极与
公告编号:2019-004
异议股东进行协商,必要时将对异议股东所持有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具体方案如下:
(一)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以不低于异议股东获取公司股票的成本为依据,具体回购价格及回购方式以双方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为准。
(二)回购条件
1、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下发的股东名册为准);
2、未以任何形式参加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参加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未投赞成票的股东;
3、在回购有效期限内向公司发出书面(含邮件)通知,要求回购其股票的股东;
4、未损害公司利益的股东;
5、异议股东所持公司的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况。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票的数量以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票数量为准。
(三)回购期限
自审议通过公司股票终止挂牌事项的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日后5个转让日内,为本次股票回购的申请有效期限,如异议股东未在回购期限内书面提出股份回购要求的,则视为
公告编号:2019-004
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将不再承担上述回购义务。
三、特别提示
(一)凡因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引起的或与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各方均有权直接向公司住所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由于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公司董事会郑重提示各位股东,如有异议,请尽快与公司联系。
联系人:徐士豪
联系电话:0755-86391719
联系邮箱:xu.shihao@top917.cn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南海大道2225号海王大厦A座17G
(三)由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相关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审批,故终止挂牌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步齿科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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