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1-14
公告编号:2018-075
证券代码:872700 证券简称:同步齿科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深圳市同步齿科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深圳市同步齿科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同步齿科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本次股票发行119.4029万股,募集资金4000万元。截止2018年9月3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存入公司名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国银行深圳东乐支行,账号:765370837802。
2018年9月14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华验字[2018]000527号”《验资报告》。
2018年10月16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股转系统函[2018]3454号”《关于深圳市同步齿科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
2018年11月1日,本次股票发行新增119.4029万股股份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二、原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使用情况
公告编号:2018-075
截止到2018年11月12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序 项目 拟使用金额 使用金额 尚未使用金额
号 (万元) (万元) (万元)
1 新建口腔诊所 3200.00 978.64 2221.36
2 收购诊所 400.00 0 400
3 补充流动资金 400.00 378.58 21.42
合计 4000.00 1357.22 2642.78
三、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情况说明
公司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和自身经营决策的调整,旗下口腔门诊部将全部采用自建模式发展,同时考虑到公司处于高速发展期,流动资金相对较为紧张,为缓解公司流动资金压力,公司拟增加募集资金中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原计划用于新建口腔诊所和收购口腔诊所的部分募集资金,将用来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本次变更后,募集资金用途如下:
序 项目 金额(万元) 金额(万元)
号 变更前 变更后
1 新建口腔诊所 3200.00 2800.00
2 收购诊所 400.00 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400.00 1200.00
合计 4000.00 4000.00
公告编号:2018-075
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履行程序说明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18年11月13日召开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此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符合公司自身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提高整体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一)《深圳市同步齿科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深圳市同步齿科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同步齿科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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