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1-14
公告编号:2018-076
证券代码:872700 证券简称:同步齿科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深圳市同步齿科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的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同恒口腔门诊部注册资本2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102万元,占比51%;朱湘陵出资40万元,占比20%;刘桂荣出资18万元,占比9%;张喆齐出资40万元,占比20%。现朱湘陵将其所持有的深圳同恒口腔门诊部40万元认缴出资占注册资本20%的股权转让给胡丹舟,刘桂荣将其所持有的深圳同恒口腔门诊部18万元认缴出资占注册资本9%的股权转让给刘锦新,公司放弃该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上述股权转让由双方协商一致以认缴出资额进行转让。胡丹舟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胡党力之子,刘锦新系公司董事,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18年11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
公告编号:2018-076
议表决《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的议案》,关联董事唐毅强、刘锦荣、刘锦新回避表决,因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
人,该议案需直接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 关联方介绍
(一) 关联方基本情况
1.自然人
姓名:刘锦新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2.自然人
姓名:胡丹舟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二) 关联关系
深圳同恒口腔门诊部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受让方刘锦新系公司董事,受让方胡丹舟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胡党力之子。
三、 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股权转让由双方协商一致以认缴出资额进行转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 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朱湘陵将其所持有的深圳同恒口腔门诊部40万元认缴出资占注
公告编号:2018-076
册资本20%的股权转让给胡丹舟,刘桂荣将其所持有的深圳同恒口腔门诊部18万元认缴出资占注册资本9%的股权转让给刘锦新,上述股权转让价格为认缴出资额,公司放弃该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
五、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子公司股权转让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由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交易,公司放弃优先购买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 备查文件目录
《深圳市同步齿科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同步齿科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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