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6-11
证券代码:872697 证券简称:韵盛发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韵盛发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已经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所履行的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司章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 1 次,并应于上一个会计年度完结之后的6个月内举行。”。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由于时间安排紧张等原因延迟召开,会议召开时间晚于 2017年 6月 30 日,全体股东已知悉并出具确认函同意。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 2018年7月2日上午9时00分
结束时间: 2018年7月2日上午11时00分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6月27日。股权登记日下
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
(七)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 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 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 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四) 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五) 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六) 审议《关于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七) 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八) 审议《关于修改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九) 审议《关于制定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十)审议《关于修改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18年7月2日上午8:00至8:30。
(三)登记地点
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静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桥东甲一号中科电大厦708
电话:010-64860899-863
邮箱: grace.zhou@abloomy.com.cn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参会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临时提案
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日前提交。
五、备查文件目录
《韵盛发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韵盛发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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