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证券代码:872676 证券简称:宝得换热 主办券商:南京证券
江苏宝得换热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江苏宝得换热设备股份 第一条 为维护江苏宝得换热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股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 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司法》(下简称“《公司法》”)、《中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规规定,制订本章程。 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
规则》”)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规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成 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由江苏宝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由原江苏宝得 得换热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公换热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公 司”)依法整体变更发起设立。公司依
司”)依法整体变更发起设立。 法在无锡市行政审批局注册登记,取得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0281758485494Q。
第 五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第 五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2107.056 万元(大写:贰仟壹佰零柒 27,391,728 元(大写:贰仟柒佰叁拾玖
万零伍佰陆拾元)。 万壹仟柒佰贰拾捌元)。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人,并依法登记。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 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 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
担责任。 任。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
务总监。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是:促进员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促进员工成工的成长才能推动企业的发展,不断学 长推动企业发展,将不断学习和探索的习和探索的精神是企业发展的动力,满 精神内化为企业发展的动力,以为客户足客户的产品质量和优质服务是企业 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作为企业的生的生命,融合行业的优质资源,成为共 命,致力于融合行业的优质资源,打造
同创造、利益分享的创业平台。 共同创造、利益分享的创业平台。
第十二条 公司经营范围是:换热器及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换热器及其其机组的生产、销售、安装、维修;金 机组的生产、销售、安装、维修;金属属材料的加工;五金产品、通用机械及 材料的加工;五金产品、通用机械及配配件、电子产品、建材、办公用品的销 件、电子产品、建材、办公用品的销售,售,百货的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 百货的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
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 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须经批准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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