仑谷科技: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的公告
摘牌仑谷资讯
2021-09-01 15:4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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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09-01


公告编号:2021-026

证券代码:872648 证券简称:仑谷科技 主办券商:新时代证券

昆明仑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自律监管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给予昆明仑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及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纪律处分决定书[2021]350 号)

收到日期:2021 年 9 月 1 日

生效日期:2021 年 8 月 20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昆明仑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云南省昆明市高新区海源北路 6 号高
兴招商大厦 11 楼 1106、1107、1108 号。

罗乐,时任董事长。

贺磊,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1、截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公司未按期编制并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构成
信息披露违规。

2、对于上述违规行为,时任公司董事长、时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公告编号:2021-026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截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挂牌公司未按期编制并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违
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 1.4 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第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挂牌公司时任董事长罗乐、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贺磊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业务规则》第 1.4条和《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 6.1 条、6.2 条、6.3 条和
《信息披露规则》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的规定我司作出如下决定:

给予昆明仑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给予罗乐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对贺磊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司未能按期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若公司股票被终止挂牌,可能将对公司财务产生影响。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告编号:2021-026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日后将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的义务。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给予昆明仑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及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纪律处分决定书[2021]350 号)

昆明仑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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