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1-05
安徽香杨新能源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2017年9月
第一章 总则......3
第二章 公司宗旨和经营范围......3
第三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6
第四章 董事会......14
第五章 总经理......20
第六章 监事会......21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23
第八章 通知和公告......24
第九章 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25
第十章 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27
第十一章 信息披露与中小股东利益保护......29
第十二章 附则......31
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订
本章程。
第二条 系依照《公司法》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公司由有限公司整体变
更设立。
第三条 公司名称:安徽香杨新能源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桐城经济开发区南三路南侧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800万元,等额划分为1800万股。
第六条 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公司股东姓名或名称、出资额、出资时间、
出资方式及比例另制定股东名册置备于公司。
第七条 公司经营期限:永久存续。
第八条 公司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
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本章程规定的纠纷,应
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公司住所地的法院起诉。股东
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公司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董事、监
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股东
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
书。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合称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公司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宗旨是:诚信、业绩、团队、创新、学习、人文精神”作为企业核心
价值观,坚持稳健经营,提供优质的服务、满意的产品。
第十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是:林木种植、销售;林木种苗培育;园林绿化工程设计、
施工;农作物秸秆加工、销售;林业废弃物加工、销售;节能环保技术引进、研
发、应用及咨询服务;节能环保工程设计、施工、运营管理、安装调试;供暖、供汽、供热工程设计、施工;运营管理、安装调试;能源合同管理;农林废弃物综合利用;生物质成型燃料生产、销售;生物质能源开发与应用;生物质炉具、机械设 备、仪表、仪器、电子电气产品销售;锅炉改造及安装;化工新材料生产、销售;秸秆建材研发、生产、销售;农作物秸秆及林业废弃物收储转运体系建设运营。
第一节股份的发行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均为普通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均为普通股,每股同权同
利。
第十五条 公司的股份总额为18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第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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