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8-18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贵州铜仁玉安爆破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或“东吴证券”)作为贵州铜仁玉安爆破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安爆破”或“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日常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否履
序号 风险事项类别
行信息披露义务
1 重大亏损或损失 是
2 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被逮捕) 是
(二) 风险事项情况
主办券商在审核玉安爆破 2021 年半年度报告过程中,发现以下风险事项: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未经审计的未分配利润为-7,971,485.58 元, 公
司实收股本总额为 12,000,000 元。公司未弥补亏损已超过公司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同时,主办券商注意到:公司持股 30%股东、董事、总经理胡曾勇于 2021 年
5 月 20 日因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被逮捕。公司已于 2021 年 7 月 6 日披露了上
述信息,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6 日披露的《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被逮捕
的公告(补发)》(公告编号:2021-010)。
二、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公司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公司累计亏损所占实收股本总额比例较大。如公司后续持续亏损,可能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利影响。
公司董事、总经理被逮捕,将会对公司的日常管理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主办券商已督导公司尽快改选董事及总经理。
三、 主办券商提示
公司未弥补亏损已超过公司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无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8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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