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7-12
公告编号:2019-025
证券代码:872603 证券简称:兴元科技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湖南兴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挂牌公司全称 湖南兴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1000642287097
承诺主体名称 张福兴
承诺主体类型 □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其他股东 □董监高
□收购人 □其他
承诺来源 □权益变动 □收购
□整改 √日常及其他公司股票终止挂牌
承诺类别 □同业竞争的承诺□关联交易的承诺
□资金占用的承诺□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股份增减持承诺√其他承诺对异议股东申报股份
的回购承诺
承诺开始日期 2019年7月29日
承诺履行期限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日起至具体回购对象
股份回购完成之日止。
承诺结束日期 无
二、承诺事项概况
为充分保护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公司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将就申请
公告编号:2019-025
终止挂牌事宜与公司股东保持积极沟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对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回购价格将不低于异议股东取得公司股票的成本价格,具体价格以双方协商确定为准。”
1、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参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或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未投赞成票的股东;
(3)在回购有效期限内按照公司公告内容向公司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回购其股份的股东;
(4)未损害公司利益的股东;
(5)异议股东所持公司的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19年7月25日)的《股东名册》记载的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2、回购价格: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协调第三方将对异议股东所持本公司股份以适当的价格进行回购,回购具体价格以双方协商确定为准。
3、申报回购有效期限:异议股东申报股份回购有效期限为自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日起至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后一个月内,异议股东需在此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交股份回购申请。回购申请材料包含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的交易流水单及对应转款证明、股份数量、异议股东的身份信息以及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超过申报股份回购有效期或申报股份回购有效期届满之后,有关异议股东再次要求回购的,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不再承担义务。
4、争议调解机制
凡因本次回购事项的履行发生争议的,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均有权向公司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新增承诺事项原因
公司已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为充分保障异议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做出上述承诺。
公告编号:2019-025
四、其他说明
无
五、备查文件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承诺函》。
特此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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