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屏传媒:公司章程
声屏传媒资讯
2022-05-11 18: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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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5-11


广东声屏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通知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大会提案

第七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节董事

第二节董事会

第三节董事会秘书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会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三节 监事会决议

第八章 党总支

第九章 财务、会计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广东声屏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原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股东一致同意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各股东作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以发起设立的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并在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注册登记,取得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名称

中文名称:广东声屏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Guangdong Sharp Sense Media Co.,Ltd.

公司住址:广东省中山市东区城桂路 1 号(第二层)

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3,355.8578 万元。

第五条 公司营业期限:永续经营。(原章程中为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至 2064
年 03 月 26 日)

第六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八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为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本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
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九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财务负责人。

第十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
在公司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公司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党务工作人 员,党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纳入公司管理机构和编制,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公司 预算,从公司管理费中列支。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遵守传承传统文化、传播核心价值观准则,社会效
益和经济效益并重,以社会效益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科学技术为动力,用 现代管理手段,充分发挥公司品牌、资金、人才、技术和机制的综合优势,进行电影 及影视节目制作及发行、广告经营、活动策划、商务服务、品牌推广、文化传播和信 息交流活动,为现代城市生活提供便捷和全面的资讯服务,促进公司业务及规模健康、 快速和稳定地发展,为员工谋求幸福生活提供保障,为股东投资提供合理丰厚回报, 承担应有的社会责任和担当。

第十二条 公司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电视剧制作;营业性演出;食品销售;餐饮服务;酒类经营;游艺娱乐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
为准)一般项目:电影摄制服务;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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