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2-29
公告编号:2023-065
证券代码:872584 证券简称:ST 大家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浙江大家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法院裁定批准公司重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7 日收到浙江省温岭市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3)
浙 1081 破 7 号之三],裁定如下:
一、批准浙江大家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二、终止浙江大家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程序。
二、裁定书主要内容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7 日收到浙江省温岭市人民法院于 2023 年 12 月 27 日
作出的(2023)浙 1081 破 7 号之三民事裁定书, 法院主要观点论述原文如下:
“本院认为,大家公司管理人根据各表决组预表决通过的《重整方案》制作了内容基本一致的《重整计划草案》,且有关债权人、出资人权益内容未作变更,依照《重整方案》中“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约定,该《重整计划草案》无需再提交债权人重新表决,《重整方案》的预表决结果即为《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结果,即《重整计划草案》应视为已经债权人会议各表决组表决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各表决组均通过重整计划草案时,重整计划即为通过。经审查,有关债权人会议召开和表决程序合法,各表决组设立及通过情况符合法律规定的标准,该重整计划内容亦不违反法律规定,且具有可执行性,依法应予以批准。故,大家公司管理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为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批准浙江大家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公告编号:2023-065
二、终止浙江大家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程序。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三、关于重整计划的执行和监督
《重整计划》由公司负责执行,执行期限为自温岭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之日起十五日。
管理人负责监督《重整计划》的执行,监督期限原则上与《重整计划》执行期限一致。如出现特殊情况确需延长《重整计划》的监督期限的,则由管理人申请温岭法院准许。
《重整计划》提前执行完毕的,执行期限在提前执行完毕之日到期,执行监督期限相应提前到期;《重整计划》执行期限延长的,执行监督期限相应延长。四、风险提示
根据破产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公司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公司仍存在被宣告破产清算的风险。因相关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浙江省温岭市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3)浙 1081 破 7 号之三
特此公告。
浙江大家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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