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1-25
哈尔滨艾瑞排放控制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
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发行对象确定
稿)
住所:哈尔滨市平房区威海路 19 号
主办券商
国融证券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武川县腾飞大道 1 号四
楼)
2024 年 1 月 25 日
声明
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定向发行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定向发行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中国证监会或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对本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目录
一、 基本信息 ...... 5
二、 发行计划 ...... 28
三、 非现金资产认购情况/募集资金用于购买资产的情况 ...... 41
四、 本次定向发行对申请人的影响 ...... 41
五、 其他重要事项(如有) ...... 43
六、 本次发行相关协议的内容摘要 ...... 43
七、 中介机构信息 ...... 49
八、 有关声明 ...... 51
九、 备查文件 ...... 58
释义
在本定向发行说明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释义项目 释义
公司、本公司、艾瑞技术、股份公司 指 哈尔滨艾瑞排放控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对象 指 拟认购本次定向发行股票的投资者
股东大会 指 哈尔滨艾瑞排放控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哈尔滨艾瑞排放控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监事会 指 哈尔滨艾瑞排放控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指 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 指 黑龙江民情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 指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
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哈尔滨艾瑞排放控制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
《定向发行说明书》 指 《哈尔滨艾瑞排放控制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定向发行说明书》
《定向发行规则》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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