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3
公告编号:2024-012
证券代码:872564 证券简称:华日新材 主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辽宁华日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其他必要程序。(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4 日 9:00-10: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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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2564 华日新材 2024 年 5 月 1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辽宁青联律师事务所的两名律师。
(七)会议地点
辽宁华日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将 2023 年工作情况予以汇报。
(二)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公司按照相关规定编制了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对 2023 年度公
司主要工作进行了回顾、总结。
(三)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 2023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进行总体分析,编制《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根据 2023 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的实际情况,并结合 2024 年的发展规划,制定了《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四)审议《关于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为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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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2023 年度不对公司股东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五)审议《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自查,2023 年公司补缴 2017 年 9 月至 2022 年 12 月少缴的土
地使用税共计 364,761.60 元。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5 号——财务信息更正》的规定,公司对以前年度的财务信息进行了追溯更正。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出具了《关于辽宁华日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前期重大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后的 2021 年度、2022 年度财务报表和附注》、《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华日新材前期重大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六)审议《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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