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12-30
公告编号:2022-024
证券代码:872564 证券简称:华日新材 主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辽宁华日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股东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补充流动资金,满足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辽宁华日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刘铭杰借款,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 万元(人民币叁佰万元整),借款期限为1 年,借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执行,公司不会对该项财务资助提供担保,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
具体情况以双方最终签订的借款协议为准。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2 年 12 月 2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股东借款的议案》。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回避表决情况: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相关规定,关联方向公司提供资金,利率水平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且公司对该项财务资助无相应担保的,可以免予按照关联交易方式进行审议。公司关联方刘铭杰为公司提供借款,满足上述公司治理规则的规定,因此无需回避表决。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告编号:2022-024
1. 自然人
姓名:刘铭杰
住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秀月街 13 号
关联关系:刘铭杰为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定价情况
(一)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执行,交易价格系按市场方式确定,定价公允合理。
(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公司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借款,收取的借款利息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向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刘铭杰借款,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 万元(人民币叁佰万元整),借款期限为 1 年,借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执行,公司不会对该项财务资助提供担保,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促进公司的业务发展,能够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营,及时满足公司的业务需求,是合理的、必要的。
(二)本次关联交易存在的风险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告编号:2022-024
(三)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为公司发展提供资金保障,不会对公司的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辽宁华日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辽宁华日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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