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26
公告编号:2022-014
证券代码:872564 证券简称:华日新材 主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辽宁华日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辽宁华日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 2022 年 5 月 10 日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 2022 年 5 月 6 日,有关会议事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披露的《2021 年
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一)提案程序
2022 年 4 月 25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单独持有 32.30%股份的股东刘铭杰书面提交的
《关于公司拟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提请在 2022 年 5 月 10 日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中增加临时提案。
(二)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公司拟与自然人张成榆、唐宏伟、付淑杰共同出资设立控股子公司辽宁华日高分子
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园兴路 8-2 栋 1 至 3 层 1 号,注册
资本为人民币 1000 万元,其中公司出资 700 万元(拟设立公司的名称、注册地址等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三)审查意见说明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股东刘铭杰符合提案人资格,提案时间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
公告编号:2022-014
具体决议事项,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股东刘铭杰提出的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 2022 年 4 月 19 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调整后的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四)审议《关于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五)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六)审议《关于 2022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七)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八)审议《关于公司拟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辽宁华日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关于辽宁华日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提议函》。
辽宁华日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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