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6-30
证券代码:872542 证券简称: 永乐聚河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上海永乐聚河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 修订 《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四十六条 第四十六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东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东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 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
在股东大会决议依法作出前,召 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前,召集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 10%。 股东大会的股东合计持股比例不
得低于 10%。
第五十二条 第五十二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
期限; 期限;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
案; 案;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 (三)股权登记日;
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 (四)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 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 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
司的股东; 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
(四)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 司的股东;
话号码。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
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当 话号码。
充分、完整披露所有提案的全部 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当具体内容。股东大会采用其他方 充分、完整披露所有提案的全部式的,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明 具体内容。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确载明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 期之间的间隔不得多于 7 个交易
决程序。 日,且应当晚于公告的披露时间。
股权登记日一旦确定,不得变更。
股东大会采用其他方式的,应当
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载明其他
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序。
第六十九条 第六十九条
股东大会应有会议记录,由董事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由信息披露事会秘书负责。会议记录记载以下 务负责人负责。
内容: 出席会议的董事、信息披露事务
(一)会议时间、地点、议程和 负责人、召集人或者其代表、会
召集人姓名或名称; 议主持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
(二)会议主持人以及出席或列 名,并保证会议记录真实、准确、席会议的董事、监事、经理和其 完整。
他高级管理人员姓名; 会议记录应当与现场出席股东的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 签名册和代理出席的授权委托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书、网络及其他方式有效表决资及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料一并保存。
(四)对每一提案的审议经过、
发言要点和表决结果;
(五)股东的质询意见或建议以
及相应的答复或说明;
(六)计票人、监票人姓名;
(七)本章程规定应当载入会议
记录的其他内容。
第七十五条 第七十五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 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 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
权。 权。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持有的公司股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 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董事会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 份总数;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
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 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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