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伊兰:监事会议事规则
兄弟伊兰资讯
2020-04-21 19:5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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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4-21


证券代码:872508 证券简称:兄弟伊兰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河北兄弟伊兰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0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
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河北兄弟伊兰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完善监事会的监督职能,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河北兄弟伊兰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制订本规则。第二条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向全体股东负责,以财务监督为核心,根据《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设监事会主席 1 人。

第四条 监事会设立监事会办公室,负责承办监事会日常具体事务。监事会主席兼任监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监事会印章。监事会主席可以指定公司有关工作人员协助其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第二章 监事会的构成与职权

第五条 监事会由 3 名监事(其中一人为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 1 人。

监事候选人出应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第一百三十条的相关规定外,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一)最近 3 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最近 3 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三)被中国证监会宣布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
(四)无法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监事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最近 2 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不得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 1/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期间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不得担任公司监事。
第六条 监事应具有法律、财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或工作经验。监事会的人员和结构应当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行为及公司财务的监督和检查。
第七条 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规定,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第八条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 3 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九条 监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公司应当在 2 个月内完成监事补选。监事辞职应向监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不得通过辞职等方式规避其应当承担的职责。辞职报告尚未生效之前,拟辞职监事仍应当继续履行职责。
如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因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除监事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的情形外,监事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监事会时生效。在监事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的情形下,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监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空缺后方能生效。

第十条 对于公司依法应当披露的信息,监事应当保证公司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一条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监事有权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公司应当采取措施保障监事的知情权。为监事正常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协助,任何人不得干预和阻挠。监事履行职责所需的有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二条 监事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若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监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或者本规则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 2 名,
职工代表监事 1 名。监事会中的非职工代表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并直接进入公司监事会。

监事会设主席 1 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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