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团结: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
摘牌团结资讯
2022-04-18 15:33:54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2-04-18



公告编号:2022-021



证券代码:872500 证券简称:大团结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大团结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大团结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公司 挂牌公司



安徽恒岩混凝土有限公司 其他(第一大股东) 挂牌公司第一大股东



张盛阳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挂牌公司实际控制人



张盛阳 董监高 挂牌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执行法院: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21)皖 0403 民初 4225 号



立案时间:2021 年 9 月 14 日



案号:(2021)皖 0403 执 3120 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信息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信息发布日期:2022 年 4 月 14 日



(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公告编号:2022-021



一、张盛阳、大团结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恒岩混凝土有限公司确认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拖欠李莉英本金 617 万元、利息 514,525 元,后续利息以 617

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 15.4%的标准计算至款清之日止;二、本协议签订后,李莉英申请法院解除对张盛阳、大团结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恒岩混凝土有限公司采取的保全措施,张盛阳、大团结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恒岩混凝土有限公司在被冻结的账户解除保全措施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本息 75 万元;三、自 2021年 7 月起,张盛阳、大团结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恒岩混凝土有限公司于每月28 日前支付不低于本息 25 万元给李莉英;四、安徽恒岩混凝土有限公司目前将2 号生产线租给李莉英经营,租金为每年 100 万元,该款项可用于抵扣本调解协议借款本息;五、张盛阳、大团结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恒岩混凝土有限公司在被冻结的账户解除保全措施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李莉英诉前财产保全费 5,000元、律师费 30,000 元。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58,288 元,减半收取 29,144 元,由张盛阳、大团结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恒岩混凝土有限公司负担。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三)被执行人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二、对公司影响



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将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对公司声誉也会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本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主体包含挂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张盛阳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后,已积极努力与申请人沟通解决问题,争取尽快撤销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消除负面影响。目前,公司暂无合适人选接替张盛阳担任公司上述职务,从而未能完成改选或另聘。





公告编号:2022-021



三、解决进展及后续处理计划



公司及相关人员知悉该事项后,积极协调处理各方关系,消除该事项带来的负面影响。公司将尽快妥善处理上述事宜,并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一直努力维护公司股东合法权益,同时,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被……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