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18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5月3日。股权登记日下
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
(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
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本公司聘请的上海市协力(南通)律师事务所律师。
(七)会议地点:上海浦东新区紫萍路908弄17号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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