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三股份: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三三股份资讯
2019-07-11 15:3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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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07-11


公告编号:2019-013
证券代码:872455 证券简称:三三股份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重庆三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

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重庆三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公司于2019年7月11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有关事宜的议案》、《关于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以上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充分保护异议股东的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泽胜、黄泽友、黄胜祥、黄艳君就公司股票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事项有异议的股东作出股份回购的承诺如下:

一、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公司审议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相关议案股东大会的股权

公告编号:2019-013

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参加公司审议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相关议案的股东大会
或参加股东大会未投赞成票的股东。

3.在回购有效期内,向公司寄送书面申请材料,要求控股股东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回购其股权的股东。

4.未损害公司利益的股东。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的股份数量以公司审议
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回购价格

控股股东承诺:回购价格参考异议股东获得公司股份时的成本价,具体价格及回购方式、回购主体以双方协商确认为准。

三、回购申请有效期限

1.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的相关议案
之日起10日内,为本次回购的申请有效期限,如异议股东未在上述期限内书面提出股份回购要求,则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有效期满后控股股东或其指定第三方不再承担上述回购义务。

2.异议股东应当在上述有效期限内将书面申请材料(包括:经异议股东盖章/签字的回购申请书原件)通过邮政快递寄送至公司(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或者是本人亲自送至公司,并同时发送电子邮件。
四、争议解决机制

凡因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引起的或与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有关


公告编号:2019-013
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均有权向公司注册登记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回购申请联系方式

联系人:唐圣奇

联系电话:13452029637

传真:023-41666933

电子邮箱:xs68@sansan.cc

联系地址: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剑山路198号

特此公告。

重庆三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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