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7-11
公告编号:2019-011
证券代码:872455 证券简称:三三股份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挂牌公司全称 重庆三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0000078424087XG
承诺主体名称 黄泽胜、黄泽友、黄胜祥、黄艳君
□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承诺主体类型 □其他股东 □董监高
□收购人 □其他
□权益变动 □收购
承诺来源
□整改 √日常及其他
□同业竞争的承诺 □关联交易的承诺
承诺类别 □资金占用的承诺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股份增减持承诺 √其他承诺
承诺开始日期 2019年7月26日
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终止挂牌决议之日
承诺履行期限
起10个自然日内
承诺结束日期 (2019)年(8)月(4)日
二、承诺事项概况
承诺主体:黄泽胜、黄泽友、黄胜祥、黄艳君
承诺主体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承诺主体为挂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告编号:2019-011
承诺内容:黄泽胜、黄泽友、黄胜祥、黄艳君承诺于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终止挂牌决议之日起10个自然日内,对回购相对人提出的回购请求,按以下约定对其所持股份实施回购:
1、回购相对人: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该次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
2、回购承诺期间: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终止挂牌决议之日起10个自然日内。
3、回购请求方式:异议股东须在前述回购承诺期间内将经股东盖章或者签字的书面要求文件原件亲自送达或邮寄送达至公司,文件内容为“请求回购股权,姓名,身份证号,要求回购的股份数”。未在该期限内送达书面要求文件的异议股东,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票,公司实际控制人将不再对其承担回购义务。联系人:唐圣奇,联系电话:13452029637。
4、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上限:收购价格拟不低于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时的成本价格(考虑公司除权除息对股价的影响),具体回购价格及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回购数量上限为股权登记日股东持股数量。
5、回购相对人与承诺主体之间就承诺事项的履行存在争议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双方同意的指定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6、承诺内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
三、新增承诺事项的原因
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为充分保障异议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做出上述补充承诺。
四、其他说明
无
五、备查文件
《承诺书》
公告编号:2019-011
重庆三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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