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证券代码:872434 证券简称:明易达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北京明易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2022 年第一次定向发行
2022 年 1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议
案。2022 年 2 月 11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本次股票发行,公司实际发行股数 561.2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2.5 元,实际募集资
金为 1,403 万元人民币。
2022 年 3 月 17 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关于对北京明易达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无异议的函》(股转系统函【2022】592 号),对本次股票定向发行无异议。
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4 月 14 日前全部到位,缴存银行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亚
运村支行(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755947399710818),并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验字【2022】000206 号”《验资报告》验证。
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公司借款,扩大公司经营规模和业务范围,实现公司业务产业升级,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进一步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保障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
2、2022 年第二次定向发行
2022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
议案。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本次股
票发行,公司实际发行股数 675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4 元,实际募集资金为 2,700 万元
人民币。
2023 年 2 月 2 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关于对北京明易达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无异议的函》(股转系统函【2023】194 号),对本次股票定向发行无异议。
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4 月 6 日前全部到位,并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
具的“大华验字【2023】000179 号”《验资报告》验证。
募集资金为补充流动资金,支持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扩大公司业务规模,提升公司的整体经营能力和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北京明易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已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的《股票发行问答(三)》中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与《管理制度》进行了核对,认为《管理制度》亦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要求。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1、2022 年第一次定向发行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及有关规定的要求,2022 年 4 月 21 日,公司与西部证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亚运村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如下:
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北京明易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北京亚运村支行 755947399710818
因员工操作失误于 2023 年 1 月 6 日向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专户账号:755947399710818)转
入 10,000.00 元,公司人员发现后当天原路退回 10,000.00 元,上述事项对专户的使用和支付不构成影响。除此以外,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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