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5
公告编号:2023-020
证券代码:872434 证券简称: 明易达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北京明易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 定向发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业务指南》等相关 规定及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本公司将 2022 年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2 年 1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股票定向
发行说明书》议案。2022 年 2 月 11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本次股票发行,公司实际发行股数 561.2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2.5
元,实际募集资金为 1,403 万元人民币。
2022 年 3 月 17 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关于对
北京明易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无异议的函》(股转系统函【2022】 592 号),对本次股票定向发行无异议。
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4 月 14 日前全部到位,缴存银行为招商银行股份
有 限 公 司 北京 亚 运 村支 行 (为公 司本 次募 集资金 专 项账户, 账 号:
755947399710818),并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验字 【2022】000206 号”《验资报告》验证。
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公司借款,扩大公司经营规模和业务范围, 实现公司业务产业升级,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进一步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保 障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
公告编号:2023-02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北京明易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已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的《股票发行问答(三)》中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与《管理制度》进行了核对,认为《管理制度》亦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要求。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及有关规定的要求,2022 年 4 月 21 日,公
司与西部证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亚运村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 14,030,000.00 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2,199,014.82 元,募集资金剩余1,843,319.66 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
一、募集资金总额 14,030,000.00
二、利息收入 12,334.48
三、募集资金使用 12,199,014.82
其中:
支付员工工资 951,331.46
支付租金 0.00
支付员工报销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