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9
公告编号:2024-012
证券代码:872418 证券简称:泰铂科技 主办券商:东方证券
泰铂(上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注销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情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www.neeq.com.cn)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二、 注销依据
根据《泰铂(上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十二章 公司与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股权激励计划的执行”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之“(二)解聘或辞职”之“1、激励对象因为公司裁员、个人绩效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工作被公司解聘,或主动提出辞职,或因雇佣或劳务合同到期,双方不再续签的,或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等,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公司 2024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2 名核心员工已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公司对其未获准行权的期权进行注销,该核心员工为公茂兵、徐卫军,注销的股票期权90,212 份。
公告编号:2024-012
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八章 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的条件”之“二、行使权益的条件”之“(三) 公司业绩指标”的规定,公司未满足本次业绩考核目标,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为“2023 年收
入不低于 3 亿,或者 2023 年净利润不低于 2,500 万元。”根据上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泰铂(上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上会师报字(2024)第 6575 号),公司 2023 年收入、净利润均未达到该考核目标,因此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所有激励对象对应第一个行权期已获授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三、 拟注销期权基本情况
本次拟注销股票期权合计 288,460 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12%,涉及人员
共 4 人,其中鞠俊为公司董事,详见下表:
拟注销数量占授
拟注销数量 剩余数量
序号 姓名 职务 予总量的比例
(份) (份)
(%)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1 鞠俊 董事 132,165 308,386 17.60%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小计 132,165 308,386 17.60%
二、核心员工
1 余启鹏 核心员工 66,083 154,193 8.80%
2 公茂兵 核心员工 45,106 0 6.01%
3 徐卫军 核心员工 45,106 0 6.01%
核心员工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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