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9
公告编号:2024-013
证券代码:872418 证券简称:泰铂科技 主办券商:东方证券
泰铂(上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不成就暨注
销股票期权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
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结合股权激励计划对行权条件成就情况暨注销股票期权进行了核查,相关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 本期股票期权授予及行权情况
2023 年 6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泰铂(上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
议案》。2023 年 7 月 17 日,公司召开了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泰铂(上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
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一) 实际授予基本情况
1. 期权简称及代码:泰铂 JLC1、872418
2. 授权日:2023 年 7 月 17 日
3. 登记日:2023 年 9 月 13 日
4. 行权价格:22.17 元/股
5. 实际授予人数:4 人
6. 实际授予数量:751,039 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
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泰铂(上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4-013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编号:2023-072)。
二、 行权条件不成就情况说明
根据《泰铂(上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十二章 公司与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股权激励计划的执行”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之“(二)解聘或辞职”之“1、激励对象因为公司裁员、个人绩效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工作被公司解聘,或主动提出辞职,或因雇佣或劳务合同到期,双方不再续签的,或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等,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公司 2024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2 名核心员工已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公司对其未获准行权的期权进行注销,该核心员工为公茂兵、徐卫军,注销的股票期权90,212 份。
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八章 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的条件”之“二、行使权益的条件”之“(三) 公司业绩指标”的规定,公司未满足本次业绩考核目标,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为“2023 年
收入不低于 3 亿,或者 2023 年净利润不低于 2,500 万元。”根据上会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泰铂(上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上会师报字(2024)第 6575 号),公司 2023 年收入、净利润均未达到该考核目标,因此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所有激励对象对应第一个行权期已获授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序号 行权条件 成就情况
1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第一个行权期, 未成就,2023 年收入为
2023 年收入不低于 3 亿,或者 2023 年净利 25,564 万元,2023 年扣
润不低于 2,500 万元。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
润为-895 万元。
2 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第一个行权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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