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9
公告编号:2024-008
证券代码:872418 证券简称:泰铂科技 主办券商:东方证券
泰铂(上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3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相关规定,拟进行会
计政策变更,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
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自 2023年 10 月 25日起提前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号》
“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规定。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告编号:2024-008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采用追溯调整法
本公司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该规定,执行该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合并报表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影响金额 2023 年 01 月 01 日
递延所得税资产 2,594,069.00 1,821,195.43 4,415,264.43
递延所得税负债 72,651.76 1,821,195.43 1,893,847.19
母公司报表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影响金额 2023 年 01 月 01 日
递延所得税资产 2,594,069.00 1,821,195.43 4,415,264.43
公告编号:2024-008
递延所得税负债 72,651.76 1,821,195.43 1,893,847.19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比较期间财务报表主要数据的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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