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1-16
证券代码:872418 证券简称:泰铂科技 主办券商:东方证券
泰铂(上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3 年 6 月 7 日,泰铂(上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关于<泰铂(上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公司提名并拟认定核心员工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等议案。
2023 年 6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泰铂(上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公司提名并拟认定核心员工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2023 年 6 月 9 日,公司披露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关于对拟认定核心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的公告》、《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告》、《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等公告。
2023 年 6 月 9 日至 22 日,公司通过公司公示栏,在公司内部就提名核
心员工、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包括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天。公示期间,公司全体员工未对提名核心员工、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提出异议。
2023 年 6 月 23 日,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出具了同意意
见。2023 年 6 月 27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等公告。
2023 年 6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提名并拟认定核心员工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提名核心员工事项出具了同意意见。同日,公司召开了2023 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提名并拟认定核心员工的
议案》。2023 年 6 月 27 日,公司披露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
告》、《2023 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监事会关于公司提名核心员工事项的核查意见》等公告。
2023 年 6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提请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2023 年 6 月 27 日,公司
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2023 年 7 月 17 日,公司召开了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泰铂(上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023 年 7 月 19 日,公司披露了《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二、 股权激励计划概述
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普通股。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751,039 份股票期权,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24,475,540 股的 3.07%。本激励计划拟一次性授予全部股票期权,不存在预留部分。在满足行权条件的情况下,激励对象获授的每一份股票期权拥有在其行权期内以行权价格购买 1 股公司股票的权利。
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股份登记完成,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股票期权的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将做相应的调整。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22.17 元/股。
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现金红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4 人,为公司拟任董事、核心员工。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股票期权授权日起至所有股票期权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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