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1-16
公告编号:2023-119
证券代码:872418 证券简称:泰铂科技 主办券商:东方证券
泰铂(上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公告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更正事项概述
泰铂(上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股转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公告》(公告编号:2023-112)。经自查发现,部分内容有误,需要更正,本公司现予以更正,按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结果公告为准。
二、更正事项的具体内容
更正前:
(二)行权条件
1、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行权安排 业绩考核要求
第一次行权 2023 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 1.8 亿元,或者
2023 年度净利润不低于 2,000 万元
第二次行权 2024 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 2.5 亿元,或者
2024 年度净利润不低于 3,000 万元或最近两
年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5,000 万元
第三次行权 2025 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 3.5 亿元,或者
2025 年度净利润不低于 4,500 万元或最近三
年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9,500 万元
更正后:
公告编号:2023-119
(二)行权条件
2、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行权安排 业绩考核要求
第一次行权 第一个行权期,2023 年收入不低于 3 亿,或者
2023 年净利润不低于 2,500 万元。
第二次行权 第二个行权期,2023-2024 年累计收入不低于
6.5 亿元,或者 2023-2024 年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8,000 万元。
第三次行权 第三个行权期,2023-2025 年累计收入不低于
12 亿元,或者 2023-2025 年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15,000 万元。
三、其他相关说明
除上述更正外,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更正后的《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公告》公告 (公告编号:2023-120)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
我们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泰铂(上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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