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1-01
公告编号:2023-039
证券代码:872417 证券简称:荣骏检测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广东荣骏建设工程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1 月 1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10 月 23 日以书面通知方式
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耀军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会主席陈婵玥、财务总监梁家驹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 年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3-039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方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广东荣骏建设工程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公告编号:2023-03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1.议案内容: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股票发行的具体方案;办理本次股票发行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报事宜,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有关本次定向发行的申报材料;决定签署、补充、修改、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定向发行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定向发行认购合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投资者签署的认购协议等;
(2)授权董事会聘请为本次股票发行提供相关服务的主办券商、律师事务所、验资机构等中介机构;
(3)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股票发行结果,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4)授权董事会在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等相关事宜;
(5)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股票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上述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公告编号:2023-039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拟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
1.议案内容:
为加强本次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将与主办券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确保本次募集资金按照定向发行说明书的约定用途使用。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
1.议案内容:
由于公司 2023 年定向股票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会发生变化,在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后拟对公司章程的注册资本、股本总数等相关条款进行修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提请于 2023 年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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