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7
公告编号:2023-021
证券代码:872417 证券简称:荣骏检测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广东荣骏建设工程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说明。说明会议召开不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19 日上午 9:00。
(六)出席对象
公告编号:2023-021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2417 荣骏检测 2023 年 5 月 15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刘竹雀律师、陈晓玲律师出席本次会议。(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董事长李耀军提请全体股东审议公司《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监事会主席陈婵玥提请全体股东审议公司《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广东荣骏建设工程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14)、《广东荣骏建设工程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
公告编号:2023-021
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15)。
(四)审议《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财务总监梁家驹提请全体董事审议财务部提交的公司《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公司 2023 年度经营计划及财务预算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为了实现公司战略目标,合理支配公司资源,达到预期经营目标,特制订公司《2023 年度经营计划及财务预算方案》
(六)审议《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广东荣骏建设工程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八)审议《关于 2022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方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关于 2022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20)。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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