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08-31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推荐
深圳德冠廷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推荐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下发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深圳德冠廷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冠廷股份”、“股份公司”或“公司”)就其股票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事宜经过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批准,并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提交了股票挂牌申请。
根据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发布的《主办券商尽职调查工作指引(试行)》,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或“我公司”)作为推荐深圳德冠廷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的主办券商,对公司的业务、公司治理、财务状况、持续经营能力、合法合规事项等进行了尽职调查,根据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发布的《主办券商推荐业务规定(试行)》对深圳德冠廷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申请挂牌出具本推荐报告。
一、尽职调查情况
我公司在与深圳德冠廷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确定了推荐挂牌合作关系后成立了项目小组,项目小组与公司共同制定了挂牌工作时间表,并向公司提交了调查工作所需资料清单。
2017年4月20日至2017年7月31日,项目小组进入深圳德冠廷国际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工作,在现场工作期间,中原证券推荐深圳德冠廷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挂牌项目小组(以下简称“项目小组”)根据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发布的《主办券商尽职调查工作指引(试行)》的要求,对公司进行了尽职调查,调查的主要事项包括公司的基本情况、历史沿革、独立性、关联交易、同业竞争、规范运作、持续经营、财务状况、发展前景、重大事项等。项目小组与公司全体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员工等进行了交谈,并同公司聘请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师进行了交流;查阅了公司章程、“三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记录、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审计报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资料、纳税凭证等;了解了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内控制度、规范运作情况和发展计划。通过上述尽职调查,项目小组出具了《深圳德冠廷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挂牌尽职调查报告》。
二、公司符合挂牌条件
根据项目小组对深圳德冠廷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尽职调查情况,我公司认为深圳德冠廷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符合《业务规则》所规定的挂牌条件:(一)公司依法设立且存续已满两年
2010年3月23日,深圳德冠廷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前身深圳市德冠廷
汽车维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限公司”)依据《公司法》由德冠廷投资有限公司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经深圳邦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邦德验字[2010]144号《验资报告》确认,有限公司出资情况真实,并依法取得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设立,并下发了440306104561481号营业执照。
2017年6月18日,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中准审字
[2017]1735号《审计报告》确认,截至2017年4月30日止,德冠廷有限经审计
的净资产为7,196,887.03元。
2017年6月21日,北京中科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中科华评报字[2017]
第093号《资产评估报告》确认,以2017年4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德冠廷有
限净资产评估值为722.72万元。
2017年6月22日,德冠廷有限召开临时股东会,决议通过以2017年4月
30 日为审计基准日,公司以经审计的净资产值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德冠
廷有限2名股东签署了《发起人协议》,协议就各发起人的出资及出资比例、各
发起人的权利义务以及筹建股份公司的相关事宜进行了约定。
2017年7月7日,公司发起人召开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各发
起人出席了会议,代表公司总股份100%。出席创立大会的发起人代表及所代表
的股份数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017年6月25日,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准验字
[2017]1077号《验资报告》对整体变更的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进行审验,各发起
人出资全部到位。
2017年7月7日,工商局核准德冠廷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并核发了
变更后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3005521142177的《营业执照》。
公司报告期内主营业……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