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12-04
公告编号:2018-027
证券代码:872395 证券简称:江苏红人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江苏红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告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行政处罚告知书
收到日期:2018年12月3日
生效日期:2018年12月3日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江苏红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三名特种作业人员(电焊工)未按规定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及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分别对上涉违法行为处以罚款三万三仟元及一万肆仟元的行政处罚告知。
公告编号:2018-027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司目前已按照张家港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要求进行整改,生产经营未因本次行政处罚告知受到重大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司按照《行政处罚告知书》的要求积极整改,目前部分已整改到位,其它部分已确认好整改方案,并与相关部门签订协议,整改方案已启动,并向张家港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递交行政处罚减免申请书,争取从轻处罚。该处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是否存在因不符合创新层标准而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是□否√不适用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已向张家港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递交行政处罚减免申请书。
(二)整改情况
公司对涉及无证的特种作业人员安排体检,并报名参加相关考证
公司已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制度,每周一次对各生产岗位安全事故排查,如实记录检查结果,发现问题及时明确相关责任人并消除事故隐患,做好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台帐登记。
五、备查文件目录
张家港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告知书》张安监行罚告字(2018)620号
张家港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告知书》张安监行罚告字(2018)
公告编号:2018-027
江苏红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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