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3
证券代码:872391 证券简称:恒港科技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广东恒港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广东恒港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港智能”)为广东恒港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 500 万元人民币,实缴注册资本 300 万元人民币。根据公司的战略发展及子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公司拟将持有的恒港智能 95%的股权转让给陶齐雄、5%的股权转让给黄志生。由于上述股权实缴出资 300 万元,本次股权转让金额 300 万由陶齐雄支付。股权转让后,陶齐雄需履行实缴出资义务 175 万元,黄志生需履行实缴出资义务 25 万元。本次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恒港智能的股权。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1、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的;2、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制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成交金额为准;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该股权的账面价值为准。截止 2023 年 12 月31 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总资产和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分别为:
152,621,316.00 元和 106,169,575.85 元。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恒港智能
的总资产为 2,104,804.41 元,净资产为 1,969,436.73 元,占公司 2023 年 12
月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的总资产、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38%和 1.85%。截止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总资产和归属于
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分别为:171335887.24 元和 96805840.39 元。截止 2024
年 6 月 30 日,恒港智能的总资产为 2295756.52 元,净资产为 2260607.78 元,
占公司 2024 年 6 月未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的总资产、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34%和 2.34%。综上所述,未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且公司在最近连续 12 个月内无同一或相关资产的出售情况,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广东恒港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会议出席董事 5 人,因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
公司董事陶齐雄,陶薇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和表决。
(五)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
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六)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陶齐雄
住所:广东省肇庆市鼎湖区桂城北十区广东恒港电力公司宿舍
关联关系: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 自然人
姓名:黄志生
住所:广东省肇庆市新区砚阳路 6 号肇庆保利花园二期 9A-2204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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