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12
公告编号:2024-020
证券代码:872391 证券简称:恒港科技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关于广东恒港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更正概述
广东恒港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上披露了《广东恒港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经审查,公司对公告有关内容做如下更正:
二、更正具体内容
更正前: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2019年第78号),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号,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10股派发2.7元。(如适用)
更正后:
2、扣税说明
(1) 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政部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2019年第78号),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6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公告编号:2024-020
(2) 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号,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10股派发2.700000元。(如适用)
三、其他相关说明
除上述内容调整外,《广东恒港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后的公告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
特此公告。
广东恒港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12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