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03
公告编号:2024-012
证券代码:872383 证券简称:豫科光学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河南豫科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法》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30 日 9:3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
公告编号:2024-012
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2383 豫科光学 2024 年 4 月 19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河南万特律师事务所吴凤娟律师和张明霞律师。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河南豫科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07)和《河南豫科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08)。
(二)审议《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 年,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发展,根据 2023 年度工作情况编制《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 年,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
公告编号:2024-012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行职责,根据 2023 年度工作情况编制《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四)审议《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3 年年度经营状况,董事会组织编制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
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4 年度的经营发展计划确定经营目标,编制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六)审议《关于<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签署的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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