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8-31
公告编号:2023-021
证券代码:872383 证券简称:豫科光学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河南豫科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郑州新登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借款 300 万元,借款期限为 11 个月。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3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对外提供借款》的议案。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6 人。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两名董事回避表决;议案表决结果:获非关联董事 4 票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郑州新登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登封市天中路中禾商务广场 B 座 17-18 层
注册地址:登封市天中路中禾商务广场 B 座 17-18 层
注册资本:10,024 万元
主营业务:对实业的投资、管理;对陶瓷、煤炭、水泥的技术服务;对房地产、酒店经营与管理;房屋租赁、旅游开发、旅游服务
公告编号:2023-021
法定代表人:韩学伟
控股股东:登封市国有资产服务中心
实际控制人:登封市国有资产服务中心
关联关系:过去十二个月内,曾是豫科光学持股 5%以上股东。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定价情况
(一)定价依据
借款利率为公司与关联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自愿达成,参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确定的。
(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上述关联交易系参考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后确定,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以自有资金为郑州新登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 300 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 11 个月,本次财务资助所产生的利息按签订合同时的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利息,具体根据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为偶发性关联交易,系参股公司生产经营所需。
(二)本次关联交易存在的风险
上述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业务和经营活动的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提供借款,并按照市场合理利率计收利息。同时公司会密切关注债务人的资金偿付能力和经营能力,保证公司的利
公告编号:2023-021
益。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无不良影响。
(三)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
本次对外借款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业务和经营活动的开展,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目录
《河南豫科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河南豫科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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