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2-20
公告编号:2023-001
证券代码:872383 证券简称:豫科光学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河南豫科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购买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为更好推进公司战略,根据公司未来发展需要,公司拟于郑州市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智慧电子产业园购买1套办公室,标的房产建筑面积1561.68平方米,本次标的房产的交易总价款为人民币 549.5880 万元(含税价格)。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众公司及其
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1)购买、出售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2)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21 年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计的合并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50,490,696.89 元,净资产为人民币39,885,354.14 元。本次购买的资产总额为 5,495,880 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总资产的 10.88%,比例不足 50%。
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相关制度规定,本次购买
公告编号:2023-001
资产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 年 02 月 16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购买资产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六)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郑州誉石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乔松街与如荼路交叉口向南 100 米路西
注册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乔松街与如荼路交叉口向南 100 米路
西
注册资本:1500 万元
主营业务:产业园的开发、建设及运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施工;房地产开
发与经营;园区管理服务;房地产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管理服
务;房屋租赁。
法定代表人:刘国锋
控股股东:郑州中南长石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中南锦荣实业有限公司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公告编号:2023-001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中南高科·智慧电子产业园项目-1#块地·一期 29#-03-101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股权类资产 □其他
3、交易标的所在地:郑州市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郐城路与乔松路交汇处
4、交易标的其他情况:无。
(二)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交易标的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定价情况
(一)交易标的财务信息及审计评估情况
无
(二)定价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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