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18
公告编号:2024-043
证券代码:872379 证券简称:小蝉传媒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深圳小蝉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违规担保整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一、违规担保基本情况
2023 年 8 月,深圳小蝉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为实际控制人
之一李厚德的 150 万元个人借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占公司 2023 年期末净资产的12.03%。公司违规担保未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且相关信息披露不及时,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 212 号,下同)第十四条第三款、《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1 号)第二十一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三项的规定。
2024 年 6 月 13 日,公司及董事长刘望霞、实际控制人李厚德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出具的〔2024〕114 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关于对深圳小蝉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4〕115 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关于对刘望霞、李厚德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五条和《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五条和《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决定对刘望霞、李厚德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二、违规担保整改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1 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2023)粤
0304 民诉前调 84014 号,因原告熊坤起诉李厚德与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案,公司被列为被告,同时公司银行账户被法院冻结。
公告编号:2024-043
公司接到应诉通知书后积极应对,聘请律师沟通行使抗辩权,维护自身正当权利。
2024 年 5 月 22 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作出(2024)粤 0304 民初 28021 号《民事判
决书》,认为:依据《公司法》第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第七条及第九条第二款之规定,公司为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相对人未根据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关于担保事项已经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信息,与上市公司订立担保合同,上市公司主张担保合同对其不发生效力,且不承担担保责任或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原告未举证证明其根据小蝉公司公开披露的关于担保事项已经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信息与小蝉公司订立担保合同,故被告小蝉公司主张担保合同对其不发生效力且不承担担保责任,本院依法予以支持。
本案原被告双方均未在上诉期内递交上诉状,上述判决已正式生效。截至目前,公司银行账户已解冻。
三、内控及后续规范措施
在主办券商督导下,公司已对违现担保进行整改。为了防止今后可能发生此类违规问题,公司已针对内部控制、对外担保、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或不规范情形进行全面梳理和改进,要求:应当通过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用印文件应在公司会议审议通过后,核对文件内容无误、签批流程完备后才可使用印章,如发现用印文件内容有误或签批流程不完备的,印章管理员不得用印,更正并确认无误后方可用印。
公司要求各部门加强联系,及时汇报情况,要求公司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及各业务负责人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和培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后续将严格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并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深圳小蝉文……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