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06
东莞证券关于广州爱特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未按规定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可能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东莞证券作为广州爱特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日常督导,发现公司存在未按规定披露定期报告可能被终止挂牌的情况。
一、 定期报告披露基本情况
广州爱特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特安为”或“公司”)尚未
聘请 2023 年年度审计机构,未能在 2024 年 4 月 30 日前(含)披露《2023 年
年度报告》。截至本风险提示性公告披露之日,公司仍未能披露《2023 年年度 报告》。
二、 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则规定,截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爱特安为未能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已于 2024 年 5 月 6 日
被强制停牌,全国股转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对挂牌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给予纪 律处分或采取自律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若相关情 形自法定期限届满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改正,公司股票将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 险。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东莞证券作为爱特安为的主办券商,已履行对公司的持续督导义务,并多 次提醒公司应在规定时间内披露年度报告,后续将持续关注公司 2023 年年度 报告的编制进度,并督促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主办券商及挂牌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如下:
主办券商联系人:胡逸峰
联系电话:0769-23322169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无
东莞证券
2024 年 5 月 6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