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3-15
公告编号:2023-017
证券代码:872375 证券简称:ST 爱特安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广州爱特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份拟发生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广州爱特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爱特安为”)董事
会于 2022 年 2 月 14 日收到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1、股东李汉光与盛冉(上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
海盛冉”)于 2022 年 2 月 14 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李汉光将其持有的公司
610,240 股股份转让给上海盛冉,其中包括 167,560 股流通股股份和 442,680 股限
售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7.04%;
2、股东鲁铁辉与上海盛冉于 2022 年 2 月 14 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鲁
铁辉将其持有的公司 340,000 股股份转让给上海盛冉,其中包括 85,000 股流通股股份和 255,000 股限售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3.92%;
3、股东彭发通与上海盛冉于 2022 年 2 月 14 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彭
发通将其持有的公司 1,199,900 股股份转让给上海盛冉,其中 1,199,900 股全部为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3.83%;
4、股东黄小波与佳成方(上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佳成方”)于 2022 年 2 月 14 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黄小波将其持有的公
司 934,900 股股份转让给佳成方,其中 934,900 股全部为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0.78%。
其中,转让方彭发通、黄小波拟转让的标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故二人拟通过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的方式将标的股份一次性过户给受让方。由于转
公告编号:2023-017
让方李汉光、鲁铁辉均为公司在职董事,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二人每年所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 25%,故二人将其所持剩余 712,680股股份的表决权独家且不可撤销地委托给受让方上海盛冉行使,并于 2022 年 4月 6 日将上述股份质押给上海盛冉,待剩余标的股份满足解限售条件后再办理转让过户。
本次收购所涉第一部分特定事项转让为李汉光将其持有的152,560股流通股股份转让给上海盛冉,转让价格为 0.25 元/股,转让价款为 38,140.00 元;鲁铁辉将其持有的 85,000 股流通股股份转让给上海盛冉,转让价格为 0.25 元/股,转让价款为 21,250.00 元;彭发通将其持有的 1,199,900 股流通股股份转让给上海盛
冉,转让价格为 0.25 元/股,转让价款为 299,975.00 元;黄小波将其持有的 934,900
股流通股股份转让给佳成方,转让价格为 0.25 元/股,转让价款为 233,725.00 元。
2022 年 4 月 8 日,第一部分特定事项协议转让所涉及的股份已经完成证券过户。
2020 年 8 月 21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时任董事鲁铁辉递交的辞职报告;2022
年 4 月 9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时任董事李汉光递交的辞职报告。2022 年 5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选举新任董事的相关议案,
爱特安为时任董事李汉光、鲁铁辉的辞职报告正式生效。截至 2022 年 11 月 9
日,公众公司现有股东李汉光、鲁铁辉辞职已满 6 个月,符合《公司法》关于董监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的相关规定。2023 年 1 月11 日,爱特安为披露了《股票解除限售公告(更正后)》,股东李汉光持有的442,680 股股份、鲁铁辉持有的 255,000 股股份已办理完毕股票解除限售登记,
可交易时间为 2023 年 1 月 16 日。2023 年 1 月 12 日,爱特安为披露了《股份解
除质押公告》,股东鲁铁辉持有的 255,000 股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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