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3-08
证券代码:872375 证券简称:ST 爱特安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广州爱特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3 月 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曹靖宇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时间、方式、召集人及主持人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广州爱特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4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8,672,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3 人,董事李海龙、吕守增因个人原因出差缺
席;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1 人,监事刘强、赵煦斌因个人原因出差缺席;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程骏先生担任公司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原董事陈晓辉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现选举程骏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程骏先生通过盛冉(上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股份的比例为 1.66%、通过佳成方(上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 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为 9.70%,因此程骏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985,156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11.36%。同时程骏先生为盛冉(上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实际控制人,通过控制盛冉(上海)企业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数量为 1,437,460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16.57%。综上,程骏先生持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总数为 2,278,870 股,占 公司股本的 26.27%。程骏先生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公司 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惩戒,不存在被列 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诚信监督管理指引》的要求所规定的任职资格要求。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8,672,9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赵煦斌先生担任公司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原董事吕守增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现选举赵煦斌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赵煦斌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赵煦斌先生
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受到中国 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惩戒,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不 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公司治理规则》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诚信监督管理指引》的要求所 规定的任职资格要求。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8,672,9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3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经营业务及流动资金需求,在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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