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2-02
公告编号:2018-007
证券代码:872365 证券简称:科迪智能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武汉科迪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公司2018年1月26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公司将于2018年2月13日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召开2018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2月5日。本次股东大会的通
知已于2018年1月26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指定信息披露
平台(www.neeq.com.cn)(公告编号:2018-006)。
二、新增临时议案情况
2018年2月2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股东黄艳林书面提交的
《关于提请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的函》,
因工商变更的时效原因,需要重新审议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修改公司经营住所的议案》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增加的议案情况通知如下:
1.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经营住所的议案》
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18-007
公司拟将经营住所变更为: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园现代服务业基地1号研发楼三层313-71号房(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2.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内容:
因公司拟变更经营住所,因此针对公司章程中的公司住所相应条款进行如下修改:
原《公司章程》第五条:
公司住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华工科技园创新企业基地2
号楼A单元4层407号。
现修改为:
公司住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园现代服务业基地1号研发楼三层313-71号房(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三、董事会审议意见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议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截止2018年2月2日,公司股东黄艳林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总数大于 3%。董事会认为黄艳林先生具备提交临时议案的资格,临时议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及具体决议事项,程序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除增加上述临时议案外,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其
公告编号:2018-007
他事项不变。
四、调整后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如下:
(一)审议《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续聘大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经营住所的议案》;
(四)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关于提请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
案的函》
武汉科迪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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