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1-16
证券代码:872319 证券简称:希肯文化 主办券商:华英证券
北京希肯琵雅国际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 月 13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和通讯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1 月 7 日以邮件
等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安庭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董事周牧之因公务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董事白井卫因公务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进一步推进公司审计工作,经综合评估,公司决定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拟聘请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2 年年度审计机构。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安庭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现提名安庭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董事候选人,为连任董事,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真子祐一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现提名真子祐一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董事候选人,为新任董事,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周牧之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
及相关规定,现提名周牧之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董事候选人,为连任董事,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陈红卫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现提名陈红卫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董事候选人,为连任董事,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周迎女士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现提名周迎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董事候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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