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8-27
公告编号:2018-026
证券代码:872314 证券简称:维拓科技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南京维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1、2018年1月9日,本公司与中国银行南京河西支行于公司会议室签订协
议,交易标的为借款300万,关联方杨松贵、陈金华为本公司提供担保。
2、2018年3月19日,本公司与南京银行珠江支行于公司会议室签订协议,
交易标的为借款500万,关联方杨松贵、陈金华为本公司提供担保。
3、2018年5月28日,本公司与南京银行珠江支行于公司会议室签订协议,
交易标的为借款300万,关联方杨松贵、陈金华为本公司提供担保。
4、2018年2月28日,本公司归还陈金华拆借款26万元。
5、2018年3月31日,本公司归还陈金华拆借款15万元。
6、2018年5月31日,本公司归还陈金华拆借款150万元。
7、2018年6月30日,本公司归还陈金华拆借款130万元。
8、2018年5月31日,本公司归还杨松贵拆借款178000元。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8年8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因非关联董事不足3人,故董事会决定将本议案直接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18-026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自然人
姓名:陈金华
住所:南京市鼓楼区牡丹里7号704室
2.自然人
姓名:杨松贵
住所:南京市鼓楼区牡丹里7号704室
(二)关联关系
杨松贵与陈金华夫妻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杨松贵担任公司董事长,陈金华为公司董事、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董事长杨松贵先生及配偶陈金华女士为公司贷款提供担保以及资金拆借款,不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公司于2018年1月9日向中国银行南京河西支行借款300万;2018年3月19日,公司向南京银行珠江支行借款500万;2018年5月28日,公司向南京银行珠江支行借款300万。关联方杨松贵、陈金华为本公司提供担保。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是合理、必要的。有利于公司业务拓展及正常经营活动的开展,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公告编号:2018-026
六、备查文件目录
《南京维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南京维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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