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19
公告编号:2018-010
证券代码:872314 证券简称:维拓科技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南京维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2018年5月18日下午2:00
结束时间:2018年5月18日下午4:00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公告编号:2018-010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5月14日,股权登记日下
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
3.本公司聘请的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
(七)会议地点:公司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公司2018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6、《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7、《关于选举李晔飞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8、《关于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
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补充确认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2、由代理人代表 公告编号:2018-010
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二)登记时间: 2018年5月18日9:00-10:00
(三)登记地点:
公司大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思蓉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11
号花神大厦302室 联系电话:025-84653463 传真:025-84652134
(二)会议费用:与会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临时提案
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天前提交。
五、备查文件目录
《南京维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南京维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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