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拓科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维拓科技资讯
2018-01-25 15:45:34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8-01-25

公告编号:2018-003



证券代码:872314 证券简称:维拓科技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南京维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月24日



2.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11号花神大



厦302室南京维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大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杨松贵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2人,



持有表决权的股份6,22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0.00%。



二、议案审议情况



公告编号:2018-003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拟在现有经营范围的基础上增加“智慧工厂相关的计算机信息化系统、软件及物流自动化设备销售;云计算及存储设备软硬件销售。”变更后的经营范围为:“计算机软硬件开发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软硬件销售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网络系统集成及相关技术服务;智慧工厂相关的计算机信息化系统、软件及物流自动化设备销售;云计算及存储设备软硬件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实际经营范围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为准,并同意修改章程相关条款。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22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律师



公告编号:2018-003



律师姓名:许辉律师、曹佳佳律师



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南京维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南京维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月25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