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13
证券代码:872309 证券简称:信泰节能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山东信泰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山东信泰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8年4月12日上午9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2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公司应到董事5名,实到董事5名,会议由董事长吴维慧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以现场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5赞成票,0反对票,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5赞成票,0反对票,0弃权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并
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5赞成票,0反对票,0弃权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8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并
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情况:5赞成票,0反对票,0弃权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7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
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2017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5赞成票,0反对票,0弃权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
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兴华审字(2018)第320011号,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4,301,033.71元。公司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的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 1.000000 股,预计共计送红股4,254,300股,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入以后年度分配;本方案实施后 ,预计公司总股本由42,543,000 股增加到 46,797,300 股。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核算为准。
上述权益分配所涉个税依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执行。
表决情况:5赞成票,0反对票,0弃权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修订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公司拟通过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的方式,将注册资本由 42,543,000元增加到46,797,300元,实际增加股本以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准结果为准,公司将根据权益分派实施结果相应修改公司章程中的注册资本、股份总数及相关事宜。
此议案尚需报请股东大会审议,待审议通过以工商变更登记生效后为准。
表决情况:5赞成票,0反对票,0弃权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相关事宜。
表决情况:5赞成票,0反对票,0弃权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表决情况:5赞成票,0反对票,0弃权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