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13
山东信泰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18-015
证券代码:872309 证券简称:信泰节能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山东信泰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山东信泰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8年4月12日上午11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2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公司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冯向群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监事会会议以现场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3赞成票,0反对票,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3赞成票,0反对票,0弃权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山东信泰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18-015
表决情况:3赞成票,0反对票,0弃权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7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
案》;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创新层挂牌公司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基础层挂牌公司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及《关于做好挂牌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各项规定,未发现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所包含的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公司
《2017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3)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3赞成票,0反对票,0弃权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
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兴华审字(2018)第320011号,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4,301,033.71元。公司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山东信泰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18-015
的总股本为基数,以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的未分配利润向全
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 1.000000 股,预计共计送红股4,254,300股,
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入以后年度分配;本方案实施后 ,预计公司总
股本由42,543,000 股增加到 46,797,300 股。实际分派结果以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核算为准。
上述权益分配所涉个税依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执行。
表决情况:3赞成票,0反对票,0弃权票。
三、备查文件
《山东信泰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信泰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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