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1-23
公告编号:2017-004
证券代码:872309 证券简称:信泰节能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山东信泰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11月23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维慧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5人,
持有表决权的股份42,543,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0.00%。
二、议案审议情况
公告编号:2017-004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朐支行借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朐支行借款2000万元,借款期限1年,借款类型为流动资金贷款,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上浮40%,在借款期限内,该利率保持不变,实际金额与利率以最终签订协议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2,543,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关联方临朐揽翠湖温泉度假村有限公司以其房产、土地抵押为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朐支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朐支行借款2000万元,关联方临朐揽翠湖温泉度假村有限公司以房产、土地抵押为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朐支行借款提供担保。
2.议案表决结果:
公告编号:2017-004
同意股数 2,94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股东吴维慧系关联方临朐揽翠湖温泉度假村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执行董事;股东李学风系吴维慧之夫;吴维慧在股东潍坊信泰消防科技有限公司任法人代表、执行董事,李学风任该公司监事;股东吴维智,系吴维慧之兄;股东吴晓艺、吴晓洁系吴维智之子。因此,股东吴维慧、潍坊信泰消防科技有限公司、李学风、吴维智、吴晓艺、吴 晓洁作为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东合计持有股份39,603,000股。
三、备查文件目录
《山东信泰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山东信泰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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