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9-28
《关于武汉同强商用厨房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一次反馈意见》的回复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推荐武汉同强商用厨房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项目小组(以下简称“项目小组”),于2017年8月25日收到贵单位出具的《武汉同强商用厨房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一次反馈意见》(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后,组织武汉同强商用厨房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强商厨”或“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召开了协调会,就《反馈意见》所涉及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逐项予以落实,现将具体情况回复如下(本反馈意见回复的简称与《公开转让说明书》中的释义一致):
一、公司特殊问题
1、 请主办券商在《推荐报告》中补充核查申请挂牌公司是否存
在负面清单限制情形并发表意见。申请挂牌公司属于非科技创新类的,主办券商应说明营业收入是否达到行业平均水平及其简要分析过程。
【主办券商回复】
一、尽调过程和事实依据
主办券商核查公司主要业务合同、《审计报告》、《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修正)》,现场核查公司业务开展情况,访谈公司总经理,逐条对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业务问答——关于挂牌条件适用若干问题的解答(二)》中“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对挂牌准入负面清单管理的具体要求”,搜集建筑装饰业相关数据,查阅行业相关研究报告,查阅已挂牌同行业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及《2016年度报告》,获取湖北省酒店用品行业协会出具《关于武汉同强商用厨房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行业情况的说明》。
二、分析过程
公司主营商用厨具设备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及整体商用厨房集成定制服务,隶属于建筑装饰行业中公共建筑装饰装修行业,不属于科技创新类公司,主办券商论述公司最近两年累计收入高于行业同期平均水平步骤简要概述如下:
(一)分析测算公司所属大行业及细分行业平均营业收入同期对比,结果显示公司累计两年营业收入高于细分行业公共建筑装饰装修行业两年累计营业收入,低于建筑装饰行业工程总产值年平均水平。
(二)分析测算同行业挂牌公司同期累计两年营业收入规模,结果显示公司两年累计营业收入低于122家建筑装饰业挂牌公司同期两年营业收入平均水平,虽然公司累计两年营业收入低于新三板同行业已挂牌公司行业平均水平,但公司高于同行业12家挂牌公司的同期两年累计营业收入。
(三)根据已获得数据,合理假设测算我国商用厨具行业2015年、2016年
市场规模,行业总企业家数由于缺乏市场统计数据,项目小组根据阿里巴巴官方网站搜寻商用厨房设备行业,其显示数据为3,461家,以此估算2015年、2016年两年累计行业平均营业收入为2,271.26万元,根据假设,行业市场规模应小于估计数,而行业企业数量应大于网页统计数,因此,估算的两年累计行业平均营业收入水平应高于行业真实营业收入水平,而公司两年同期累计营业收入为49,927,922.02 元,高于估计数,可以推断,公司同期营业收入高于行业平均水平。(四)项目小组获取湖北省酒店用品行业协会出具的《关于武汉同强商用厨房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行业情况的说明》:公司2016年6月成为协会会员单位,相关产品在行业处于先进水平,公司2015年、2016年较目前协议已有会员统计数据,比同期同行业平均水平高出38.33%和106.75%。根据该协会证明文件,公司最近累计两年营业收入水平高于湖北地区同期同行业平均水平。
详细论述过程主办券商已在《推荐报告》中“三、推荐意见”之“(六)公司不存在《挂牌业务问答-关于挂牌条件适用若干问题的解答(二)》中所述负面清单情况”披露如下:
1、科技创新类公司最近两年及一期营业收入累计少于1000万元,但因新产
品研发或新服务培育原因而营业收入少于1000万元,且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
于3000万元的除外
主办券商查阅国家发改委发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年版),公司专注于商用厨具设备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为下游客户提供商用厨房定制服务,不属于科技创新类公司;
2、非科技创新类公司最近两年累计营业收入低于行业同期平均水平
公司最近两年累计营业收入高于行业同期平均水平,具体论证过程如下:
公司主营厨房设备研发生产销售及商用厨房定制服务,根据国家统计局颁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GB/T4754-2011),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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